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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與制藥類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細則

發布日期:2023-04-06    點擊:

實行大類招生是學校構建滿足學生多元化成長需要的培養體系,進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舉措。為了加強對學生專業分流選擇的指導,規範專業分流管理,按照學校有關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專業分流工作。

組 長:李松波

副組長:郭貴寶

組 員:赫文秀、周晨亮、賽華征、李 敏、冀 虹、樊 易、王曉敏。

二、分流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及時面向學生公布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和分流結果等,确保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在尊重學生個性發展基礎上,學院将以需求為導向,兼顧學科專業發展的原則,綜合考慮學科專業發展、教學資源條件、社會對專業人才需求等因素,合理調配教學資源,制定專業分流計劃。

3.學生根據自身興趣愛好與職業規劃,結合自身的學業情況,在大類招生範圍内填報專業選擇志願,在尊重學生志願的基礎上,學院分流工作小組将以學習成績為主要衡量标準進行專業分流。

4.專業分流依據學生自主選擇、學院宏觀調控相結合的原則,按照有利于教學資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學科專業穩定發展的思路,根據志願優先、同志願的學生按考核成績排序,擇優滿足專業志願,在所屬大類内進行專業分流。

三、分流對象與範圍

分流對象為按化工與制藥類大類招生入學的在校一年級本科生。

分流專業範圍為所屬招生大類所含的辦學專業,各招生大類和所含專業的對應關系按學校當年招生計劃執行。

四、組織實施

1.大類招生專業實施 “1+3”的人才培養模式,即學生用一年的時間修讀完成本學科大類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達到相關規定要求,于第3學期分流到相應專業繼續學習。學院根據學校專業分流指導意見和專業需求,制訂具體的專業分流實施細則及各專業計劃(實施方案應包括分流工作的組織領導與工作原則、分流依據、進度安排、考核内容與考核方式、工作程序等内容),報送學校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向學生公布。

2.專業分流前,學院将組織大類内各個專業認真做好專業宣講和學生動員工作,讓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的特色,引導學生結合自身情況正确選擇專業。

3.專業分流工作原則上安排在每年4月份,以此時間節點取得的必修課成績的平均學分績點為準,由大類培養相關系部負責組織開展,包括組織學生填報專業選擇志願,按照公布的專業分流實施細則及計劃來組織完成專業分流。分流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異議可向學院黨委反映,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做出書面答複,分流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送學校教務處備案。

4.因專業名額限制或專業人數不滿足開班的,充分考慮學生意願并結合學分績排名,對超出名額或所報專業不開的學生,再次組織分流。

五、其他

1.學生在校期間僅有一次在所屬大類内專業分流的機會。學生分流專業确定後,應當按選擇的專業修讀,不得随意變更。

2.取得學籍的入伍學生,退伍複學後,專業分流時優先考慮個人志願。若因休學、保留學籍等學籍異動不能參加本年級大類培養專業分流的,複學後由學院按入學年度大類所屬專業組織補分流或者和下一級學生統一參加專業分流。

3.本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學院負責解釋。

4.學院教學辦負責專業分流工作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對分流的學生進行相應學籍變動,按照分流後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組織教學。

5.學院黨委對專業分流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1.澳门新浦新京娱乐化工與制藥類專業分流成績計算辦法

1.按大一第一學年培養方案所涉及必修課成績的平均學分績點統計成績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日。

2.平均學分績點相同者,根據課程重要程度進行排序,重要程度高的課程成績高者優先分流。(高等數學、工程制圖、無機化學……)

3.學院根據平均學分績點進行排序。

附件2.澳门新浦新京娱乐化工與制藥類分流專業人數

大類名稱

專業名稱

專業年度招生人數

專業上限上浮比例

所屬系部

化工與制藥

化學工程與工藝

150

10%

化工系

能源化學工程 (含矽産業學院)

120

10%

能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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